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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仲交罚[2020]GC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08月04日 在(违法地点)仲恺银湖路段实施了擅自挖掘或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0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