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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奉)应急罚〔2021〕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市海澳家居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执法检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1年04月22日对你单位涉嫌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宁波市海澳家居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证明2021年04月19日,奉化区西坞街道两名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焊接工沈承鋆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已过期,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的行为。  2、宁波市海澳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四海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你单位存在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3、宁波市海澳家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本机关于2021年4月2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依法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对违法事实认定、证据的采用、依据的适用、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没有异议。  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宁波市海澳家居有限公司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6
    决定机关 宁波奉化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