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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市监处罚(2021)5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7500元;2、对当事人在房地产广告中未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9000元。上述两项罚款共计人民币46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2
    决定机关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