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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市监北罚字〔2020〕2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55元;3.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高岛蜂蜜生薑茶1瓶、高岛蜂蜜红枣茶1瓶;4.罚款15000元。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55元;3.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高岛蜂蜜生薑茶1瓶、高岛蜂蜜红枣茶1瓶;4.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