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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奉)应急罚〔2021〕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奉化环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执法检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1年03月02日对你单位涉嫌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在查办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依法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封存和扣押等。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现场检查记录1份。证明2021年2月25日,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宁波奉化环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德甫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3、宁波奉化环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管员王林方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  4、宁波奉化环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管员骆德方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  5、宁波奉化环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宁波奉化环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蔡仁元,单位主体合法。本机关于2021年3月5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依法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对违法事实认定、证据的采用、依据的适用、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没有异议。  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宁波奉化环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经综合考量,参照《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1
    决定机关 宁波奉化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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