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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传罚[2020]1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二楼5号诊室诊疗台上放置的使用中的干镊筒未标注使用期限;2.二楼无菌室高压消毒登记本中8月20日至8月25日消毒灭菌内容空白,但已签好操作人员姓名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决定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