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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辽市环罚【2021】03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依法建立、保存载明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维护、更新和污染物排放等行为的管理台账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为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9
    决定机关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