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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云(消)行罚决字﹝2021﹞00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7
    决定机关 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