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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中控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75****788E
    执行依据文号 昆仲裁【2020】328号
    案号 (2022)粤01执188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昆明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4-06
    发布日期 2022-05-0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申请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质保金545100元。 2.申请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质保金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3.申请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仲裁费5157.8元。 4.申请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为:(545100元+5157.8元)×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起始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截止日期为款项全部清偿之日)】。 5.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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