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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瓦罚〔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逾期未缴纳税款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率未达到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局拟对该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2
    决定机关 阿瓦提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