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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市管(特)罚决【20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其中机械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二、处行政处罚陆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1
    决定机关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