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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湘常澧县)安监工贸股罚单〔2020〕lxxuefeng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第1项违法行为处以贰万伍仟元行政处罚,第2项违法行为处以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30
    决定机关 澧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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