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2〕05107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24日上午,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城北街道南山闸105号门口对杭州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浙A6M282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2月24日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林敏、朱玲辉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现场笔录、包车线路牌影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5
    决定机关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虞国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