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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2J80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日10时3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柯桥区杭甬高速出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2D99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胡煜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驾驶员胡煜驾驶杭州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A2D999普通客车为客运班车,起讫点为杭州至叙永,主要途径地为G25,G2501,G60,S70,G65,G56,G321,G76,中途不经过绍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其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虞国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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