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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泉州市博辉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豫哲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75332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丰民初字第2109号
    案号 (2015)丰执字第0103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丰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6-02
    发布日期 2016-01-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福建泉州市博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15年5月11日前支付给原告施义泰、吴丽霞逾期交付址于丰泽区湖心街西段南侧星湖雅苑1号楼701号房屋的逾期交房违约金32000元;二、若被告福建泉州市博辉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付款,则原告施义泰、吴丽霞有权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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