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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松)安监罚[2017]400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9月17日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湖北省松滋市航森木业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7
    决定机关 松滋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