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瑞公(治)决字[2017] 026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12月5日9时,瑞昌市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于303省道西100米瑞昌市夏畈镇苏瑞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上实施爆破作业时,未按照其四级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一次使用七百九十二公斤炸药实施爆破作业,导致飞石飞进附近村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15 |
| 决定机关 | 瑞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军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