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海市监龙处字[2019]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30 |
决定机关 |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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