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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天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对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1.5%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万玖仟柒佰贰拾壹元整(¥79721)。2.对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倪建尧处以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数额7.5%的罚款即人民币伍仟玖佰柒拾玖元整(¥5979)。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0
    决定机关 浙江省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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