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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天综执罚决字〔2020〕第01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天综执罚决字〔2020〕第01174号被处罚人: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恭博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新华巷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MA2AL3QLXB被处罚人:倪建尧性别:男出生年月:1965年10月9日民族:汉族身份证号:330622********2879住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沥海镇四联村后倪663号2020年8月14日,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抄告本机关称:2020年7月20日,天台县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广宇碧桂园南地块项目(92863㎡)全装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经初步调查了解,该项目为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广宇碧桂园南地块住宅全装修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为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地点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螺溪村东侧,该装修项目已基本完成,被处罚人无法提供装修施工许可证。被处罚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020年8月25日,本机关予以立案调查,2020年8月25日上午,被处罚人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该装修项目建设方负责人倪建尧的委托代理人张俊涛到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接受调查询问。经查实,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螺溪村东侧的广宇碧桂园南地块住宅全装修项目承包给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整个项目总建筑面积92863平方米,主要装修范围为公共区域和室内的装修以及机电安装,装修面积约62758.88平方米,共509套住宅,装修合同工程价款为19116708.9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经现场踏勘及比对施工合同,发现该项目室内装修部分材料未在合同中体现,经深入调查及询问被处罚人,发现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签订了室内装饰设备、商品供应及安装合同,合同内包括该装修项目的507户室内门、地板、橱柜、浴室柜供应安装,合同总价为10133504.19元。该项目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倪建尧,被处罚人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机关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金额真实有效。被处罚人认同该项目本次装修总金额为292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4
    决定机关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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