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圣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丽青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550768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784民初9995号
    案号 (2018)浙0784执恢8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永康法院
    执行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9-12
    发布日期 2018-10-2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浙江圣和工艺品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利息59054.24元;由被执行人浙江圣和工艺品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贷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由被执行人圣鸿集团有限公司、胡启青、唐冠华、胡启洪、胡丽青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