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丹宽市监处字〔2021〕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消除影响。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05 |
| 决定机关 | 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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