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安林罚书字(2017)第(018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安吉宋茗茶博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安吉县林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林罚书字(2017)第(0188)号现已查明:2013年底和2015年8月,被处罚单位浙江安吉宋茗茶博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位于递铺街道古城村石角猪栏坞的山上建造房子和长廊、凉亭。经现场测量,共有2912.96平方米林地被改变用途。本机关认为被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09 |
决定机关 | 县林业局 |
法定代表人 | 许万富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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