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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上)市监罚处〔2019〕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对有奖销售信息及时进行了改正,故不再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对当事人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对其菜单名称及时进行了改正,故不再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7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