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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吴公(八)行罚决字[2019]515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吴兴新畅享歌厅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删改、未按规定留存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6月18日晚,八里店派出所民警例行检查至吴兴新畅享歌厅,发现该场所未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仅7天。综上所述,吴兴新畅享歌厅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第四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未按规定留存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资料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8
    决定机关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八里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