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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卫计水罚【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供应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2
    决定机关 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