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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传罚〔202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01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7Y74W9U现已查明:2022年01月21日,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1、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无“禁止吸烟、饮食”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决定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未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开展医疗污水PH值、余氯监测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决定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3、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转运单上无产废单位人员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4、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涉疫类医疗废物单层包装,敞开,无中文标签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本机关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23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