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金成名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帅琳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30034****805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03民初2044号 |
案号 | (2020)鄂0303执93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湖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张有林与被告湖北金成名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北金成名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于2019年6月1日解除; 二、被告湖北金成名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张有林装修费用82430元及利息(以82430元为本金,自2019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装修费用退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张有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湖北金成名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95元,由被告湖北金成名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