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南城管综罚[2020]0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前未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的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建议给予以下处理:依据《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