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南)应急罚〔20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广州市从化区民乐劳务有限公司人民币275000元(贰拾柒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3
    决定机关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