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叠卫公罚[202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10 |
决定机关 |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和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