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威文市监消保综处字[2019]0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0
    决定机关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高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