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新会区凯乐纸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容健荣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665837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705民初27号 |
案号 | (2017)粤0705执200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5-15 |
发布日期 | 2017-08-2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英德市安信保水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门市新会区凯乐纸品有限公司均确认被告尚需支付原告货款100000元,此款被告定于2017年5月10日前支付30000元、2017年6月10日前支付30000元、2017年7月10日前支付40000元。如被告按期履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案件受理费1473.94元由原告英德市安信保水有限公司负担。 三、如被告江门市新会区凯乐纸品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则原告英德市安信保水有限公司可向法院申请按货款129100元的全额执行,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473.94元,且被告应当以129100元为本金,从2016年10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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