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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公(米)行罚决字[2020]019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注册的网站域名******.com涉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单位应当网络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的行为,于2020年09月1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米市巷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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