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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乌四运罚【2020】120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5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18日13时35分,当事人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7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被我运政执法人员查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3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四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