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太交道罚字[2019]0036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修改)第36条第1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21 |
| 决定机关 | 太仓市运输管理处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