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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乐土资罚[2018]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万清堂木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河深桥村1350.00平方米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350.0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30元/平方米。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03
    决定机关 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