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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15033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习民初字第123号
    案号 (2015)习法执字第0005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习水县人法院
    执行法院 习水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12-29
    发布日期 2015-09-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款项3.5531万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