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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景银罚字〔2020〕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按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二十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5
    决定机关 人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
    法定代表人 屈园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