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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综执罚字〔2020〕第0401042001210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金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金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依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银行自行缴纳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内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1
    决定机关 江干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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