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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0〕061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7月30日9时30分,玉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玉环市清港镇绿地康盛小区路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D37732轿车(出租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朝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朝驾驶浙JD37732轿车(出租车)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其行为未取得经营许可,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9
    决定机关 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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