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镇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有效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归还贷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27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毛玉飞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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