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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住建罚字(2018B)第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对单位处罚款75967.23元;对单位责任人员处罚款3798.42元,合计79765.6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6
    决定机关 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