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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0]443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柚高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杭州柚高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管2018年2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账簿和有关资料,已于2020年6月3日向你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杭税三稽限改[2020]1003号,限你单位于2020年6月18日前改正,你单位无法按整改要求在2020年6月18日前完成整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决定:对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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