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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衡银监罚决字〔20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尽职不到位、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蒋生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