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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泉市监三罚字〔202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发布违法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7
    决定机关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谢燕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