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市润泽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31232****547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21民初2450号
    案号 (2021)苏0321执36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2-02-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州市润泽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苗文超借款本金48万元及利息(以4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自2020年5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李斌对前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州市润泽门窗科技有限公司追偿。二、驳回原告苗文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24元、保全费3770元,合计8594元(原告苗文超已预交),由被告徐州市润泽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李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