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督局市监罚处〔2021〕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2、罚款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4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