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桩用电的账务管理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11603076.8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9685993B 公开(公告)日 2021-11-23
申请公布号 CN109685993B 申请公布日 2021-11-23
分类号 G07F15/00;G06Q20/14 分类 核算装置;
发明人 陈高辉;赵海荣;陈佩军;郑正仙;蒋燕萍;严性平;王宁涛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大有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发展分公司
代理机构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胡根良
地址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庙后王路263号1号楼5楼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充电桩用电的账务管理方法,包括采集充电桩内直流电能表的第一电量数据;将第一电量数据与车联网平台发送的直流电能表的第二电量数据进行对比;若第一电量数据与第二电量数据相等,则依据第一电量数据或第二电量数据向车联网平台进行用电收费。本申请中,由于自身采集的第一电量数据可靠性较高,如果两者相同,则证明车辆网平台发送的第二电量数据准确,则依据第一电量数据或者第二电量数据向车联网平台进行收费即可,在进行数据验证之后对车联网平台进行用电收费,可靠性较高,不会因为第二电量数据的不准确而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