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1001191018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广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9月17日10时30分,我局留下中队孙学谦、林雁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698号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队员依照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西溪路698号设置有四色垃圾收集容器,执法队员检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时发现其中装有牛奶盒,包装袋、橡胶皮带等非有害垃圾。按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垃圾分类规范要求,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执法队员指正后,当事人进行了整改,执法队员于2019年9月18日12时30份复查时,当事人已进行整改。2019年9月24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8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